网游“狐狸精事件”真相大澄清!
前不久,我们做过发过《公会狐狸精发浪 已婚男人遭勾引》的报道。最近,原帖中照片中的女主角,即所谓的“第三者”直喊冤:“我不是妻子也不是第三者,我只是照片里的人,她编了个故事,用了我的照片!”随后,她给我们传真了自己的身份证,以证明身份,并提供了相关证据。
证据一、提供了照片的原出处
照片的原地址是贴在成都某论坛,拍摄时间是2006年4月29日。发帖时间为2006年5月。看论坛的原帖里的照片,可以看出《公会狐狸精发浪 已婚男人遭勾引》帖子里的图片截取自这张图。
论坛原贴里的照片
证据二、发帖的网友及文中妻子淡忘在博客发帖后不久便删除了原帖
“妻子”淡忘在新浪博客2007-08-20 12:54:28发帖《公会狐狸精发浪 已婚男人遭勾引》,然而在编辑登录时,博客已无任何东西了。该网友质疑:如果不是心虚,为什么要把帖子删掉?
证据三、照片中女主角所在地与“第三者”所在地并不是同一个地方。
狐狸公会管理员指出“第三者银狐狸”ID来自山东,但是根据网友传真的身份证显示,她的地址是在成都。编辑进入该网友搜狐博客也证实,照片中的人是在成都。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,为何地址在不同的地方?

图片为该MM参加成都住博会,发布时间为2007年8月19日。
图片中的红色框出的浅水半岛,经过搜索,得出地址位于成都。
最后,这位MM指出,由于这个谎言,让她蒙受了不白之冤,并受到很多网友指责痛骂,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,她已经向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报了案,希望能够还她一个公道。也希望造这个谣言的人能够主动站出来澄清事实!
狐狸公会管理员出面澄清
在网友“淡忘”这篇帖子一出后,该公会管理员马上出来澄清:
相信很多朋友已经看了一个名叫“淡忘”的人,对我们公会的指责了吧,为了不让大家被她蒙蔽了双眼,狐狸MM公会特出此文,一方面希望大家知道真项目,还有一方面也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们,支持MM公会,前段时间其他MM公会的集体裸聊,出售手机号码事件,刚刚平息,就轮到我们了,那些背后黑手们,请记住,想得逞?没那么容易!
首先请大家看两张图,那个事件的原告和被告为什么会用同一个IP登陆?
图片资料:妻子的信息

图片资料:第三者信息

这代表了什么呢?如果情况属实,她们两人是不可能在一起上网的,那么事实真相就是:“女铜须”和受害妻子是串通好的2个人在唱双簧!甚至她们其实就是同一个人?
同时,事件发生后的几天,事件的主人公狐狸精MM也就此事在我们论坛发表过申明:《狐狸MM公会就“狐狸门事件”申明》